服務問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好嗎?

08 Apr, 2017

律師回答: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其實很容易遇到如車禍、勞資、婚姻、遺產、債務或不動產糾紛各種與法律相關之問題,一般人不是學法律,面臨這些問題總是措手不及,此時,一般人當然會關心上開問題如何保障自身權益?是否需要委任律師?是否需要進行訴訟?還是有其他救濟管道?等等問題,總希望能夠有人能先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這些聲音我們聽到了,因此,我們決定在線上提供相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透過免費電話、電子郵件及法律資源搜集方式,希望能讓民眾可以透過免費的資源,先了解自身的情況,再來決定是否面試來決定委任律師,或是未來可能要如何解決法律問題。

 

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方分會、縣市政所或區公所、各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或訴訟輔導科);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一般免經資力審查,可提供律師法律諮詢服務,但律師畢竟是以低價甚至免費方式招募而來,因此律師服務品質,無法有效控管,但對於資力不足或需求品質較低之當事人,可以考慮。

 

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之律師所以願意免費或低價提供服務,多半是索求後續的個案委任,倘若當事人案件因資力問題無法委任,甚或無需打官司,律師將本求利,服務意願不高,亦屬人之常情!最多僅能就您所提供之事實資料,甚至如果您沒有委任個案的想法,沒有服務熱忱的提供者,連提供初步解答或法律意見,並提供您未來可能可以採取之法律救濟途徑,都很難以期待,遑論告知您未來可能會面對的相關法律程序或發展,就算告知,也可能因為受限於能力及意願,難以相信!

 

至於,相關法律書狀、文書,更不能說,故意不回答、馬虎回答是常見的現象,甚至最多僅會提供撰寫方向或修改之建議(因為沒有錢,通常也沒辦法保證其品質),若需要直接代撰或實際訴訟代理或辯護之服務,還是再重新再委任,重新再談,尤其,沒有付錢的往往著眼點就是後面的個案委任,因此,會不會趁機鼓動不必要興訟,我們絕對不敢說沒有!況且,有些本身可能是法律系等相關科系學生、沒有經驗的律師、或是其他司法從業人員,其本身專業能力或是服務熱忱,除非您不在乎品質,或者是時間相當多,否則這些因素可能是需要您審慎評估。

 

另外,最重要的是,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畢竟有限,通常是即問即答之服務,而律師等提供服務者也僅會就您所提供之事實、資料,予以回答,此既並非綜觀全案案情所為之分析,也未經過詳實的研究,提供答覆通常未必盡於完善或正確,此部分也必須請您審慎評估,由此觀之,其他免費法律諮詢,如果能引導您循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之第一步,已屬大幸!

 

雖然很多人能希望與律師面對面對談,以解決法律問題,但是面談一方對於律師負擔較大,帶來對於民眾成本過高,不夸夸其談,隨便提供不必要免費口談諮詢,反而誤了您的大事,我們所提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主要有網路諮詢及電話諮詢,關於面談服務,我們態度一向是要求當事人付費,原因很簡單,祇有付費,當事人才能得到充份保障,原則上,但是我們的態度,不建議您一開始隨便選擇面談諮詢服務。

 

雖然我們知道,真正法律問題解決,鑑於法律往往與事實證據互相牽連影響,律師祇有透過面談,親自檢閱物證、文書及與證人溝通,方可以真正了解判斷案情,因此面談最大的好處,便是可以直接將您所有案件相關文書資料供律師直接檢閱,更能使律師清楚明瞭您的案情狀況,提供更完整真正之諮詢服務。

 

但是面談對於當事人及律師而言,不免均會造成許多負擔,對於當事人而論,正常當事人都有工作,每天都要忙的事情,整天沒事作的人畢竟是少的,而對於律師,時間就是金錢,尤其,對於能提供高品質的專業律師而言,更是如此,除非與當事人有相當交情,或對於特定民眾諮詢懷有特別的熱情,否則不可能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整天閒閒,沒事作,隨時可以作免費面談諮詢的律師,這種律師所提供法律服務,可以相信嗎?因此透過免費電話或電子郵件的詢問,解決直接可以用口頭或簡單文字便可以解決問題,過濾不必要的付費面談諮詢,就是我們最主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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