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註釋-行政罰

    瀏覽次數:917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7條規定:   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 二、違反第十九條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四、違反...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