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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註釋-公務員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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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1條規定: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第一項除修正罰金額外,並修正為結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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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1條規定: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第一項除修正罰金額外,並修正為結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