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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註釋-凌虐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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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26條規定: 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按胸部及腹部為人體之要害,如遭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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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26條規定: 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按胸部及腹部為人體之要害,如遭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