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註釋-挑唆包攬訴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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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57條規定: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 以下罰金。   說明:   按律師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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