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規定註釋-肇事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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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85-4條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特增設本條,關於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處罰規定。第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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