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註釋-親屬間犯本章罪之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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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67條規定: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圖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而犯第一百六十四條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說明: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親屬間便利脫逃者,得減輕其刑,僅以犯第一項者為限,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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