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註釋-湮滅刑事證據罪

    瀏覽次數:504

     

    刑法第165條規定: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說明:   按犯罪行為,所侵犯之法益有三,即國家法益、社會法益及個人法益,不論所侵害之法益如何,悉皆...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