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註釋-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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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60條規定: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說明:   國旗為憲法明定之國家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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