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十三條規定註釋-私與外國訂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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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13條規定: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說明:      原條文所定「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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