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註釋-投票受賄罪
瀏覽次數:353
刑法第143條規定: 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罪,係...
瀏覽次數:353
刑法第143條規定: 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罪,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