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註釋-責任能力-身理狀態

    瀏覽次數:293

     

    刑法第20條規定:   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說明:   刑法第二十條固規定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然所謂瘖啞,係指同時欠缺聽能、語能,既聾且啞而言,如瘖而不啞,或啞而不瘖,均無本條之適用,上訴人僅有耳聾之情形,尚非屬瘖啞人,則無刑法第二十條...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