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註釋-義憤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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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73條規定: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說明:   刑法第273條第1項之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係指被害人之行為違反正義,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無可容忍之憤怒,而當場實行殺人者而言,且所謂「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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