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註釋-利用權勢或圖利使人性交之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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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32條規定:   對於第二百二十八條所定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或夫對於妻,犯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說明:   利用其身分、權勢而為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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