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註釋-未得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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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91條規定:   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說明:   查檢察官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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