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註釋-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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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24條規定: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88年4 月21日修正前刑法第224 條第1 項,原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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