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十五條規定註釋-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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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5條規定: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說明: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521號判例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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