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註釋-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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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138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說明: 本條的立法理念在於確定遺產的繼承順序,以保障合理的繼承權利,同時考慮親屬之間的直接血緣和家族關係,使繼承制度更具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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