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註釋-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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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140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說明: 代位繼承的概念   代位繼承是指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以代替他們繼承應有的遺產份額。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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