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之處分

    瀏覽次數:585

     

    民法第1033條規定:   夫妻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為處分時,應得他方之同意。 前項同意之欠缺,不得對抗第三人。但第三人已知或可得而知其欠缺,或依情形,可認為該財產屬於共同財產者,不在此限。   說明:   為貫徹憲法保障之男女平等原則,共同財產之...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