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規定註釋-收養之終止(判決終止)

    瀏覽次數:898

     

    民法第1081條規定:   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 二、遺棄他方。 三、因故意犯罪,受二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 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