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註釋-無因管理經承認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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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78條規定: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說明: 謹按管理事務經本人追認時,無因管理之本質,是否有所變更,立法主義有二。一使管理人就其違反本人意思所支出之費用,得向本人求償其全部。二使本人與管理人之間,適用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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