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註釋-意思實現

    瀏覽次數:930

     

    民法第161條規定: 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者,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 前項規定,於要約人要約當時預先聲明承諾無須通知者準用之。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二百零八條理由謂契約,以對於要約為有效之承諾而成立。又承諾得以明示或默示表示之,均屬...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