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九十一條規定註釋-尋查取回物侵入之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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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791條規定: 土地所有人,遇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至其地內者,應許該物品或動物之占有人或所有人入其地內,尋查取回。 前項情形,土地所有人受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於未受賠償前,得留置其物品或動物。 說明: 民法第791條的規定,旨在平衡土地所有權人與物品、動物所有權人之間的利益,尤其是在意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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