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六十六條規定註釋-物之成分及天然孳息之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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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766條規定: 物之成分及其天然孳息,於分離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屬於其物之所有人。 說明: 民法第766條透過規範物之成分及天然孳息的歸屬,保障所有人的權利和物權秩序的穩定。這一條文旨在明確界定物之成分與天然孳息在分離後的歸屬問題,以保障所有權的延續性和法律關係的穩定性。該條文在確保所有權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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