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十三條規定註釋-指示證券與其基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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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713條規定: 被指示人雖對於指示人負有債務,無承擔其所指示給付或為給付之義務。 已向領取人為給付者,就其給付之數額,對於指示人,免其債務。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八百九十三條理由謂指示人與被指示人之關係,依二人間所成立之法律關係定之。故被指示人依指示證券支付債務時,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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