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十八條規定註釋-指示證券喪失之公示催告程序

    瀏覽次數:525

     

    民法第718條規定: 指示證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無效。   說明: 謹按指示證券如有遺失,被盜或滅失等情事時,不可不明定救濟之方法,俾資適用。故本條規定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證券無效,以保護持有人之利益。至公示催告應行如...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