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十四條規定註釋-拒絕承擔或給付之通知

    瀏覽次數:655

     

    民法第714條規定: 被指示人對於指示證券拒絕承擔或拒絕給付者,領取人應即通知指示人。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八百八十八條理由謂被指示人不為給付時,領取人對於指示人有無求償權,須依交付指示證券之法律關係定之,例如因贈與而交付指示證券之法律關係為給付,且贈與因欠缺方式無效時,求償權即不...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