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五規定註釋-合會金之歸屬

    瀏覽次數:626

     

    民法第709-5條規定: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說明: 民間合會之運作方式,首期合會金係由會首取得,不經過投標手續。其餘各期由會員依約定方法標取,由得標會員取得,爰將習慣明文化。   按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