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註釋-禁止抵銷之債(禁止扣押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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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338條規定: 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說明: 謹按禁止扣押之債,即維持債權人生活上所必要者,其債務人如得主張抵銷,則不足以貫徹法定禁止扣押之法意。故本條規定,禁止扣押之債,不許債務人主張抵銷,蓋以保護債權人之利益也。   查強制執行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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