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九百四十條規定註釋-直接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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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940條規定: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一千二百六十一條理由謂占有之意義,古今學說暨立法例均不一致。本法以事實上管領物之人為占有人,不問其為自己,抑為他人,均保護之,所以重公益也。但占有輔助人,例如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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