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註釋-受領遲延時債務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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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237條規定: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三百七十九條理由謂債務人之債務,雖於債權人之遲延後,仍當然存續,然因債權人遲延,則債務人之責任,應使減輕。故債務人於債權人遲延後,祇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雖依債務關係之內容,其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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