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註釋-交付訂金之目的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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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248條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說明: 支付定金是一種法律上具有重要意義的行為,它不僅體現了合約的成立,也可能影響到合約未來的履行及相關的法律責任。了解和正確運用這一原則對於維護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至關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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