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八百三十四條規定註釋-地上權之拋棄

    瀏覽次數:917

     

    民法第834條規定: 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說明: 民法第八百三十四條規定:「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此條文為地上權拋棄的條件與方式提供法律依據,明確指出在無支付地租之約定的情況下,地上權人可以隨時拋棄其地上權。這項規定...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