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註釋-介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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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663條規定: 承攬運送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得自行運送物品。如自行運送,其權利義務,與運送人同。   說明: 謹按承攬運送人對於運送物品,本以使運送人運送為原則,然有時因契約並無特別訂定,承攬運送人不給運送人運送,而自為運送,亦為法所許可。惟承攬運送人於自為運送時,其與委託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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