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註釋-調查之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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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保護法第34條規定: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於調查時,對於可為證據之物,得聲請檢察官扣押之。 前項扣押,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扣押之規定。   說明:      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調查時,對於可為證據之物,得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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