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註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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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保護法第57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六項、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調查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說明:      本條明定企業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三條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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