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註釋-衍生著作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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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第6條規定:   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說明:   「改作」,指將原始著作改變成其他形態,如將小說改寫成劇本或改拍為電影。本條將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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