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程序法第八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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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註釋-不服行政機關之行政程序行為之救濟方法 行政程序法第174條規定: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或處置,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但行政機關之決定或處置得強制執行或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本條規定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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