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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第124條規定: 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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