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5
中華民國憲法第150條規定: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
請先登入以複製或列印本站資訊。
沒有帳號或忘記帳號?歡迎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