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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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53條規定: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說明:   =民國23年10月31日制定條文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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