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十一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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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11條規定: 刺探或收集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民國23年10月31日制定條文 刺探或收集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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