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十八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1

     

    刑法第118條規定:   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說明:   =民國23年10月31日制定條文 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毀、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