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零八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3

     

    刑法第108條規定:   在與外國開戰或將開戰期內,不履行供給軍需之契約或不照契約履行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民國23年10月31日...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