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十六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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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6條規定: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說明:   =民國23年10月31日制定條文 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但其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民國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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