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註釋-普通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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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77條規定: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本條為對身體實害之處罰,原第一項之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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