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八十四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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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84條規定:   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 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四十年。 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 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 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七年。 前項期間,自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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