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法第一百零三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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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法第103條規定: 依前條申請變更為獨立之註冊商標或標章者,關於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 款規定之三年期間,自變更當日起算。 說明: =民國100年5月31日全文修正條文 依前條申請變更為獨立之註冊商標或標章者,關於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三年期間,自變更當日起算。 理由- 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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