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法第一百零四條律令格式-規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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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法第104條規定: 依本法申請註冊、延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各項程 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 止費等各項相關規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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